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7月1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景泰盈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景泰盈利纯债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007537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9年6月26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景顺长城景泰盈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泰盈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2019年7月16日 |
赎回起始日 |
2019年7月16日 |
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及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除本招募说明书或更新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外,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数量不设上限,但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申购费率(其他投资者) |
申购费率(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 |
100万元以下 |
0.80% |
0.08%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0.40% |
0.04% |
500万元以上(含) |
1000元/笔 |
1000元/笔 |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无。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
赎回费率 |
7日以内 |
1.50% |
7日(含)-30日 |
0.10% |
30日以上(含) |
0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但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10%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的投资人,将不收取赎回费用。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联系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邮政编码:100033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9年7月16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其他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包括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服务平台和官方移动客户端)申购费率优惠:
自2019年7月16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标准及活动截止时间参见本公司相关业务公告或公司网站。
二、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6月17日《证券日报》上的《景顺长城景泰盈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