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333,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9年11月12日证监许可【2019】224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已于2019年11月25日起面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19年12月24日。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景顺长城弘利3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约定,经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协商,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其中,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9年12月23日,即2019年12月24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除基金直销机构之外的其他销售机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9年12月20日,即2019年12月21日(含当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 8888 606咨询有关详情,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