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0年1月20日起对旗下“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景顺MSCI”,代码:512280)和“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景顺TMT”,代码:512220)调整申购赎回的结算模式,并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后的申购赎回结算模式将于2020年1月20日正式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申购赎回结算模式主要内容
对于基金的申购、赎回涉及的业务采用净额结算和代收代付相结合的方式,基金份额、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和深交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采用净额结算的方式,现金差额和现金替代退补款采用代收代付。
投资者T日申购或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交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在T+1日办理现金替代的交收以及现金差额的清算;在T+2日办理现金差额的交收,并将结果发送给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一般在补齐基金份额所对应的组合证券后,进行相应的现金替代退补款的清算与交收。
投资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当日起可卖出,投资者赎回获得的股票当日起可卖出。
具体申购赎回规则详见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二、信息披露安排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摘要全文于2020年1月15日在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8-606)咨询。
三、风险揭示
投资者在投资上述基金之前,应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附件:
1.《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前后对照表
2. 《景顺长城中证TMT 1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前后对照表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二O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