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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来源:      日期:2020-02-28

关于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228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885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227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891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基金募集期间

2020212日至2020224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0226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84,488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803,173,163.28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774,056.66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803,173,163.28

利息结转的份额

774,056.66

合计

2,803,947,219.94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 (单位:份)

10,001,000.1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3567%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618,010.32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22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0227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为0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

10,001,000.10

0.3567%

10,000,000.00

0.3566%

不少于三年

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10,001,000.10

0.3567%

10,000,000.00

0.3566%

不少于三年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和网站www.igwfmc.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亦不上市交易。

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为10(含)至20(含)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且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开放期开始前2日进行公告。如封闭期结束后或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额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于基金管理人官网及《证券日报》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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