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12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261001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限制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 |
限制大额申购起始日 |
2022年12月8日 |
限制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22年12月8日 | |
限制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2022年12月8日 | |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元) |
500,000.00 | |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元) |
500,000.00 | |
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单位:元) |
500,000.00 | |
限制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平稳运作。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A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C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261001 |
261101 |
该分级基金是否限制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 |
是 |
是 |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申购金额 |
500,000.00 |
500,000.00 |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转换转入金额 |
500,000.00 |
500,000.00 |
下属分级基金的限制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
500,000.00 |
500,000.00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已于2022年12月6日起对本基金暂停500万元以上大额申购(含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下同)及转换转入业务。现决定自2022年12月8日起,投资人通过所有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或转换转入本基金,做以下申购金额及限制业务调整: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的申购、转换转入金额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应小于或等于50万元,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在本基金任意一类基金份额上的累计申购、转换转入金额超过5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该等申请。
2、如果投资者转换转入本基金按照上述规则确认失败的,其原基金转换转出的申请也将确认失败,原基金份额保持不变。
3、关于恢复本基金上述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除另有公告外,在上述业务限制期间,本基金的赎回、转换转出等其他业务照常办理。
4、转换业务的申请金额为基金转换转出时的初始金额。
5、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免长话费),或登陆网站www.igwfmc.com获取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