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9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 | |
基金主代码 |
005327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7年12月26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申购起始日 |
2019年9月26日 | |
赎回起始日 |
2019年9月26日 | |
转换转入起始日 |
2019年9月26日 |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2019年9月26日 | |
下属类别基金的基金简称 |
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A |
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C |
下属类别基金的交易代码 |
005327 |
006065 |
该类别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 |
是 |
是 |
2.开放期及申购、赎回及转换确认原则
本基金设定封闭期,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运作时段为一个封闭期。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包括该日)之间的期间。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后次日起(包括该日)至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第 6 个月的对应日(不包括该日),以此类推。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9日为本基金第七个开放期,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2月25日为本基金的第八个封闭期。
如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或开放期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或相应顺延。
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期为5个工作日,在开放期内赎回基金,本基金对持有期不足一个封闭期的投资者收取赎回费。
3.本次开放期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开放期的时间为2019年9月26日到2019年10月9日,共5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及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在申购时收取的申购费称为前端申购费。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的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机构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0.24% | |
100万≤M<500万 |
0.12% | |
M≥500万 |
1000元/笔 | |
其他投资者的申购费率 |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0.80% | |
100万≤M<500万 |
0.40% | |
M≥500万 |
1000元/笔 |
5.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 |
A类赎回费率 |
C类赎回费率 |
7天以下 |
1.5% |
1.5% |
7 天(含)以上 30 天以内 |
0.30% |
0 |
30天(含)以上 |
0 |
0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天的投资者,赎回费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对于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转换业务
1、转换份额限制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最低转出份额为1份(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高于本公司最低转换限额的,从其规定),最低转入金额不限。
2、转换费率
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由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申购补差费的收取标准为:申购补差费= MAX【转出净额在转入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转出净额在转出基金中对应的申购费用,0】。
7.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包括柜台直销和网上直销)。
(注: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深圳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深圳直销中心已开通本基金各类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已开通本基金各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 |
全称 |
销售机构信息 |
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
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
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
6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13号 |
7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
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
9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
10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
11 |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大厦 |
12 |
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1号 |
13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68号 |
14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 南京市中华路26号 |
15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16 |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
17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
18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南侧金地中心大厦9楼 |
19 |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
20 |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
21 |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东方财富大厦2楼 |
22 |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 |
23 |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4606-10单元 |
24 |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
注册(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 |
25 |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
26 |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
27 |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
28 |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
|
29 |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
30 |
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14032室 |
31 |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本基金的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